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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州人注意了!即日起,严查重罚!
    来源:本站  时间:2020-05-27 00:00:00  
    零容忍! 从即日起至年底 郑州市严查 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、车辆乱停乱放 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 不仅处罚力度大 而且还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 5月
    零容忍!
    从即日起至年底
    郑州市严查
    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
    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、车辆乱停乱放
    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
    不仅处罚力度大
    而且还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


     
          5月25日下午,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召开“‘三公一租’做示范、斑马线前显文明”专项行动暨城区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。

          会上,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任洪安说,对于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的管理, 他们科学安排勤务,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,切实把警力部署到“一口两线”(路口和斑马线、停止线),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
          同时,对非机动车道、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,重点解决商业区、居民区、学校等交通集聚点附近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、不合理的问题,特别是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,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,增设更加直观、醒目的“礼让行人”、“监控拍摄”等提示标志,视情增设斑马线夜间发光警示设施,向驾驶人传输礼让行人、文明行车的提示信息,督促形成良好驾驶习惯。

         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,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是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7条的规定,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。不过,关于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,要区分不同情况。

          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,由于机动车、行人的行止都由交通信号灯分别分配了通行时间,所以机动车、行人只要按灯行止就可以了,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路口不需要特别礼让行人。

          二是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、路段,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容易出现交叉、抢行,这时机动车一方必须礼让行人一方。机动车发现行人通过斑马线,需减速或停车,待行人安全通过后,再驶过斑马线。

    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
    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第七十五条规定:行人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;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的,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,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。